根据财新报道,3月初公安部已经在内部印发,最近开始落实。
一、基本不会出现异地执法
以前
“异地执法”需要三个证:协商函,逮捕令,办案说明
任何一个小县城警察开了三证就可以随机跨省抓人
现在
办案证据需要得到目的地公安部门的认可
也就是说如果你是在北京、上海这种城市,被异地执法的几率几乎为零
二、很难出现一锅端的现象
只能抓证据直接方,不能直接抓老板
三、互联网企业只能本地执法
以上三点标志着“远洋捕捞”彻底退出历史舞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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